黄埔旧改持续进行中!
11月23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公布了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公告,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项目计划建设超高层建筑,申请合作企业须具有于全国范围内在建或建成的综合体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且楼高不少于300米。
凤尾村位于黄埔区九佛街,东至开放大道,南至康耀七路,西至永九快速,北至康耀北路。凤尾村在册总人口共3589人,建新范围面积约为49.72公顷。
项目的改造方式为全面改造;改造模式为合作改造。
据了解,凤尾村旧村改造范围内现状实测总建筑面积638080.082㎡,其中村名住宅589015.595㎡,集体物业48328.911㎡,历史文物735.576㎡。
此外,在凤尾村改造范围内有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凤尾村汤氏宗祠、戴仕凭家族墓群。
据了解,地处知识城北部的凤尾村,周边将发展生物医药价值创新园。目前凤尾村附近一手在售楼盘仅有时代印记,在售主力户型为74平-120平2居-4居,单价2.2万/㎡。
合作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二)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以验资报告为准),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三)申请合作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人民币3亿元的竞选保证金;
(四)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最近3年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等情况(
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五)其他条件:
1.申请合作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主体就承接本项目前期所有发生费用达成一致意见;
2.申请合作企业须自《合作改造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主体签订《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框架协议》,否则取消竞得合作企业资格;
3.鉴于本改造项目计划建设超高层建筑,申请合作企业应具有于全国范围内在建或建成的综合体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且楼高不少于300米(以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4.申请合作企业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招商主体。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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