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湾南漖村、东塱村旧村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投资总金额1963100万元!其中,南漖村项目总投资65.31亿元;东塱村项目投资131亿元。
荔湾区东塱村旧村更新改造项目
东塱村,位于荔湾区东沙街道,东至珠江,南至广州环城高速,西至新爵涌,北至广钢新城。总用地面积:951620.11㎡,其中,国有土地69286.93m2 ,集体土地 882333.18㎡;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861290.577㎡
采取全面改造方式、合作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内融资地块由集体建设用地按政策申报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据数据显示,东塱村共1785户,共6636人,其中股民人口2888人。
从2015年起,东塱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过亿元!其中2019年收入13855万元(包含企业投资物业收入),人均分红接近4.5万元,妥妥的收租大户。
项目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131亿元,复建安置资金约88亿元,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
此外,须协助交易发起人处理本金暂定人民币2000万元和相应利息的历史债务,费用不纳入改造成本,竞得人须在收到《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交易发起人就该历史债务的具体解决方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视为放弃合作企业资格。
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1.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2.应具备与改造地块项目相匹配的开发能力。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2020年颁发的《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名单中的企业。
3.2000年至2019年内连续15年或以上获得地级市或以上行政区划“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4.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法人企业(以验资报告为准)。
5.2019年度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
6.有开展“三旧”改造经验的企业(旧村已经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改造合作协议并开展前期工作的或旧厂旧城项目已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7.提交竞选保证金:人民币3亿元。
8.引入的合作企业需投资并实施荔湾区不少于一所公办学校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具体学校由荔湾区政府指定),该投资不纳入改造地块项目的改造成本。
9.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10.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2015年至2020年在广州区域内已累计竣工验收的建筑面积累计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其中商业、办公开发面积不低于70万平方米(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
11.不接受正在实施荔湾区旧村更新改造且尚未完成整村补偿安置工作的企业。
12.引入的合作企业须协助交易发起人处理本金暂定人民币2000万元和相应利息的历史债务,费用不纳入改造成本。
13.申请企业应具有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产业布局或者产业导入能力(非房地产业)。
14.申请企业应同步提交按照政府公布的基础数据编制的项目更新改造思路及初步方案。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荔湾区南漖村旧村更新改造项目
南漖村地处芳村南端,与南海三山隔江相望,东靠沙洛村,北接西塱、东塱村,临近广钢新城。项目总用地面积84.1公顷,其中国有土地10.98公顷、集体土地73.12公顷;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76.4万平方米。采取全面改造方式、
合作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按政策申报转为国有用地。
据统计,南漖村1134户,共3739人,其中股民人口3603人。
从2017年起,南漖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过4000万!其中2019年收入6503万元,人均分红破万元,达到10048.95元。
早在2019年,中核工建设集团已和南漖村签署旧村改造意向合作战略合作协议。
项目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5.31亿元;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
南漖村土地范围涉及非建设用地158.7亩(占用地面积的12.6%)。涉及公祠、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因前述管控要求,项目投资有一定风险,前述管控要求会对项目开发有限制,导致可能发生新建范围面积不足、难以承载改造后开发强度等问题。
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近三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报告为准);
2.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法人企业(以验资报告为准);
3.交易申请人或其集团所属旗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具有开展“三旧”改造经验的企业(旧村已经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改造合作协议并开展前期工作的或旧厂旧城项目已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4.本项目竞选保证金为人民币:3亿元;
5.引入的合作企业须投资并实施荔湾区不少于一所公办学校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具体学校由荔湾区政府指定),该投资不纳入改造地块项目的改造成本。(需提供申请人声明)
6.交易申请人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交易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具备与改造地块项目相匹配的开发能力,且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优先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最近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中遴选合作企业。
7.申请企业应具有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产业布局或者产业导入能力(非房地产业),交易申请人重点引入高新技术医药研发企业(优先从Torreya公司2020年发布的《世界千强药企报告》前50名中遴选)、高端智慧型养老产业或者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
8.交易申请人总资产不低于150亿元, 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资产负债率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需提供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 交易申请人同意承接广州市荔湾区南漖村旧村改造前期产生的费用。
11. 交易申请人同意支付广州市荔湾区南漖村复建房路1号二类工业用地复建房部分临迁费等费用4500万元,且该费用不纳入旧村改造成本。(需提供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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